關于《和平縣青州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輸變電工程)》的公示
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輸變電工程已列入《廣東省電網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用地面積為0.3441公頃,項目建設用地不符合《河源市和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以下簡稱《調整完善》),且用地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項目屬于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滿足規劃修改的條件。
現青州鎮政府組織編制《和平縣青州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輸變電工程)》,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相關規定,將規劃修改內容公示如下:
1.規劃修改范圍:和平縣青州鎮
2.規劃修改內容
(1)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規劃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2)耕地保有量
根據和平縣2017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青州鎮現狀耕地面積1108.7321公頃,本次規劃修改擬占用現狀耕地0.0847公頃,而上級規劃下達到青州鎮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標為1028公頃。在項目用地報批建設前,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以保障青州鎮耕地保有量不減少,因此,本次規劃修改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3)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規劃修改的調整地塊均位于青州鎮范圍內,即青州鎮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保持不變,僅位置布局發生變化。故規劃修改前后,青州鎮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保持不變。
3.規劃修改對規劃實施影響評估
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輸變電工程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項目選址合理,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規劃修改后,青州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總規模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等各項指標均保持不變。本次規劃修改按照合理高效配置、優化布局結構的原則,用以保障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輸變電工程項目的用地需求。此次規劃修改使得建設用地布局更為合理,有利于優化青州鎮土地利用布局,符合青州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方向。
在建設和運營期間嚴格實施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將降低項目對周邊環境的不良影響。
4.公示時間
公示期為一個月,從2019年5月8日至6月8日
5.公示方式和地點
在和平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同時在和平縣所涉及鎮、村委公示欄張貼公示。
6.公示意見反饋方式
如對該方案有不同意見,請及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我局反映。
7.規劃圖件(見附圖)
附件: 1.和平縣青州鎮調入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調整前)(TR01).jpg
2.和平縣青州鎮調入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調整后)(TR01).jpg
3.和平縣青州鎮調出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調整前)(TC01).jpg
4.和平縣青州鎮調出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調整后)(TC01).jpg
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