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推動新上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以上商貿業獎勵政策
為幫助企業做大做強,實現規模效益,促進我縣經濟發展,縣政府決定于2023-2024年推動17家企業上規模、上限額。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獎勵政策。
一、目標任務
(一)新上“規模以上服務業”。2023-2024年全縣培育5家服務業企業上規模(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以上),其中2023年不少于3家。
(二)新上“限額以上商貿業”。2023-2024年全縣培育12家商貿業企業(含大個體)上限額(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住宿業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均為200萬元以上),其中2023年不少于6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政策扶持。對當年新上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以上商貿業的企業,爭取金融部門授信額度和信貸融資支持以及勞動力資源等方面給予優先推薦或安排。
(二)建立獎懲機制。對新上規模以上服務業和限額以上商貿業的法人企業每戶獎勵20萬元;對新上限額以上商貿業的大個體每戶獎勵10萬元(注:企業同時符合省、市同類獎勵條款的,本著從高從優的原則,不重復享受)。對在庫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以上商貿業的企業統計人員進行補貼。經認定其統計人員按時報送統計報表,按規定完成統計工作的,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統計工作的通知》(河府辦〔2011〕7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給予每月300元崗位補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和平縣新上規模、上限額企業培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縣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協調此項工作的副主任、縣工商信局局長、縣統計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工商信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統計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及各服務業主管部門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信局,負責有關推動企業上規模、上限額的工作,建立工作臺賬,每季度跟進匯總進度情況;對具備上規模、上限額條件的企業及時通報縣統計部門;每季度要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座談,共同研究相關工作。各服務業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每月10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推動企業上規模、上限額工作進度情況。
(二)明確工作職責。縣工商信局應協同縣統計部門深入企業做好擬上規模、上限額企業的業務指導及申報材料審核工作,指導成員單位篩選確定培育對象,對近年特別是今年擬上規模、上限額或接近上規模、上限額條件的企業,給予重點指導和服務,按照企業申報上規模、上限額的規定要求,完善“企業一套表”調查單位管理及所需提交的審核登記表、企業申報書、企業基本情況表等書面材料,指導其盡快申報上規模、上限額,并加強(執法)監督,杜絕漏報瞞報情況發生,做到應統盡統。
(三)加強宣傳發動。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充分認識上規模、上限額的重要意義,消除認識誤區,并積極引導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生產經營效益,促進企業達到申報的硬件要求。
(四)強化檢查監督。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對推動企業上規模、上限額工作進行督查,并于次年對各單位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