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召開
3月1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朱仁恩主持召開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三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有關議案及人事任免事項。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鄭新橋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出臺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的議案》,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朱仁恩向新任命同志頒發了證書,新上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憲法規定進行了憲法宣誓。
此前,縣人大常委會組織本次擬任人選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