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召開“6·10”“6·12”救災復產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實及資金和物資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進點會
8月12日,我縣召開了“6·10”“6·12”救災復產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實及資金和物資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進點會,縣長黃海生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正確認識開展此次審計工作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積極主動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會議對我縣“6·10”“6·12”救災復產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實及資金和物資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工作進行了部署。
黃海生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正確認識開展此次審計工作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正確對待審計監督,充分認識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我們及時地發現和糾正問題,促進救災復產重建資金使用更加科學,管理更加規范,工作更有成效。
黃海生強調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審計期間要嚴格按照審計組的工作要求,積極主動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進行。要積極配合審計組高質量完成審計任務,按照此次審計工作的內容和時間安排,及時、真實、完整地向審計組提供所需資料,積極配合審計人員收集審計數據,如實出具審計所需要的證明材料、反映情況。要把此次審計工作作為一次促進工作、學習提高的好機會,虛心學習請教,誠懇聽取意見建議,對發現的問題要深刻分析,查漏補缺,及時抓好整改落實,做到舉一反三。
審計組要嚴格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高效審計,切實增強精品意識、大局意識,宏觀意識和發展意識,把簡單的查擺問題轉到提出建議,解決問題、促進發展上來,立足于審,著眼于幫,真正發揮審計“審、幫、促”的作用,促進救災復產重建資金使用更加規范、有效。
據了解,此次審計工作審計對象為縣應急、民政、財政、發改等有關職能部門和縣紅十字會、縣慈善會等法定機構和組織,以及有關此次受災鄉鎮。審計時間范圍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審計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第二階段審計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第三階段審計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
(記者/陳嘉俊 徐學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