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的通知
各市場監管所,機關各股、室、隊: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粵市監信監〔2019〕208號)文件精神,參照《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的通知》(河市監信監〔2022〕109號)要求,結合縣局職能,依法編制了《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現予印發。
附件: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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